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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2019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19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2020-07-15一、强调国企必须具备的“六种力量” 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成为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 二、提出国企深化改革要坚持“三个有利于” 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 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方针。
2020-06-03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要求,现就学习贯彻《条例》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抓好国有企业基层组织作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进一步推进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国有企业基层组织、每名党员,全面加强湖北粮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造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做强做优做大湖北粮油提供坚
2020-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