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潜江市白鹭湖管理区司机冯军,违规使用公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潜江市交通运输局熊口交通分局工作人员郑波,违规使用公车,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潜江市交投公司通畅公司工程部副部长姚明,违规使用公车,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潜江市竹根滩镇康岭村违规发放津补贴,村党支部书记刘益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潜江市园林星火密集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朱万华,违规公款吃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