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三部门联合出台“人才兴粮”行动计划 助推粮食产业转型升级
发布时间:2018-10-30 浏览次数:5484次

导读:近日,湖北省粮食局、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湖北省“人才兴粮”行动计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为培养人才队伍提供支持,补齐人才短板,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助推粮食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根据《行动计划》,到2022年,全省粮食行业人才队伍基本适应事业发展需要,粮食行业管理人才综合素质专业素养明显增强。要培养50名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建设5个以上领军人才工作室,推荐选拔10名以上青年拔尖人才,培养200名技师和高级技师,推荐选拔10名以上技能拔尖人才

《行动计划》提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管理队伍

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的原则,组织开展业务讲堂、能力比武、公文写作点评等活动,省粮食局每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全省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选派干部到国内知名高校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市、县粮食局长培训班,有计划地选派干部上下交流挂职、出国培训考察。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同时,全省各级粮食部门还要分类建立粮食行业各类人才库,对人才库、智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

《行动计划》要求,加快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要着力培养粮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积极推进粮食行业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工作室建设,在仓储管理、质量检测、米面油加工、粮机制造等专业要分类培养选拔领军人才、工作团队,在科研项目申报、成果转化、学术交流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要围绕粮食行业重点科研方向,遴选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拔尖人才,探索青年拔尖人才接续培养机制,支持优秀拔尖人才自主选题开展创新研究、参与国际国内高层次培训交流。

《行动计划》还强调要完善激励机制

引导企事业单位根据人才的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确定工资待遇,推进绩效工资向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倾斜。建立高技术技能人才岗位津贴制度,对取得与岗位工作相关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并聘用的,要在收入中体现;对在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运用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的,予以重奖。落实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待遇有关政策,在评先表彰、成长进步等方面向业绩突出者倾斜,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鼓励引导粮食专业人才参与粮食经济发展研究,对研究成果通过评审的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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