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把握国有企业党组织党员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系列党课之三
发布时间:2020-11-03 浏览次数:8578次

国有企业各级党组织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党员队伍建设的基本要求,切实履职尽责,大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努力为国有企业各项中心任务的完成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坚持集中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切实加强党员教育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强化政治理论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一)扎实抓好经常性教育

经常性教育是党员教育的主要途径。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注重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国有企业发展中心任务抓好党员教育,把党员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不断提高广大党员政策理论水平。

1.强化政治理论教育。要突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特别是要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党的基本知识,引导广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努力掌握并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强化党的宗旨教育。要引导广大党员切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不忘国有企业“国有”这一根本属性,贯彻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承担并履行社会责任,努力成为党和人民信赖的依靠力量。

3.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要引导广大党员牢记入党誓词,坚持合格党员标准,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培育良好的工作和生活作风。

4.强化革命传统教育。要组织引导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以及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激发爱国奉献热情。

(二)扎实抓好集中性教育

开展党内集中教育,是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措施。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党组织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1.要持续巩固教育成果。要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始终合格、永葆本色。要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将其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建立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促使广大党员始终践行初心使命,把初心使命变成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气神和埋头苦干、真抓实干的原动力,切实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2.要积极改进教育方式手段。要改进方式方法,采取集中轮训、理论宣讲、在线学习培训等方式,运用专题辅导、案例分析、现场观摩等方法开展党员教育。要深入车间、班组,送教上门,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党员的实际需求,针对性开展教育培训。要创新载体手段,发挥好国有企业党校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结合实际编写特色教材,积极开办网络党校、开展网络培训,用好企业所在地的红色教育资源、警示教育基地等,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二、坚持严管与关爱相结合,全面从严管理党员队伍

党员管理是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国有企业党组织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用党章标准规范党员言行,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强化党员日常管理,做好关心关爱工作,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证党的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一)严肃党的组织生活

要按照《条例》和有关规定要求,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会上坚持党性原则,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会后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落实。要切实提高“三会一课”质量,按规定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鼓励普通党员上党课,积极创新党课方式,切实提高党课实效。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党组织要及时给予批评和帮助。要落实好谈心谈话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党组织书记等要及时与党员干部谈心,积极沟通思想,着力化解矛盾,凝聚企业发展共识。要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对党员在工作中的表现作出客观评价,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要坚持主题党日制度,严肃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把讲政治贯穿始终,努力使主题党日成为党性锻炼的熔炉;积极创新主题党日方式载体,坚持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入党志愿书等有效做法,丰富内容,贴近党员需要,贴近企业发展实际,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强化党员日常管理服务

强化日常管理服务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长治长效的重要手段。国有企业党员多、流动大,落实《条例》要求,要按规定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将每名党员编入一个党组织接受教育管理监督,不能让党员脱离党组织。要督促党员按期足额交纳党费,严格执行国有企业党员党费收缴标准和要求,创新党费交纳方式,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党费,及时公开党费使用,主动接受党员监督。要加强和改进青年党员工作,积极促进青年党员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做好农民工党员、流动党员、劳务派遣制员工党员管理服务工作,主动对接流出地或属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出国(境)党员的管理服务,主动加强联系,沟通了解其在国(境)外工作生活情况。做好离退休职工党员管理服务工作,提高服务针对性、实效性。做好兼并重组和破产企业职工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及时按规定将他们纳入新的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教育或者处理,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的肌体健康和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

(三)强化党内关怀帮扶

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特别是关怀帮扶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国有企业党组织要贯彻落实好《条例》有关规定,积极做好关心关爱党员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理解尊重党员、关心爱护党员,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在重要节日、纪念日等走访慰问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经常联系关心因公伤残党员、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因公殉职、牺牲党员的家庭,开展结对帮扶、重要节日前后慰问等活动,积极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让广大党员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

三、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国有企业党组织要贯彻落实党章、《条例》等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要求,严格标准和程序,着力把符合条件的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来,不断补充新鲜血液,壮大党的力量,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切实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

(一)要贯彻落实好发展党员工作总要求

2013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发展党员工作总要求和相关规定,这是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遵循。贯彻落实这一总要求,在实际工作中要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党员队伍需要一定的规模和数量,但是必须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党员标准,坚决把好质量关。要处理好重点与一般的关系,有重点地发展党员,有利于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但是一定要适度,要兼顾一般,不能在重点的掩盖下,降低党员标准。要处理好入党自愿和党组织主动开展工作的关系,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对那些尚无入党意愿的人,无论其能力多强、贡献多大,都不应强迫或动员他们入党;党组织有责任对他们进行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政治觉悟,只有当他们提高了觉悟,有了入党要求,并自愿提出入党申请,经过党组织的培养和考察,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后,才能吸收他们入党。

(二)要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

政治标准是发展党员的首要标准,是保证党员质量的前提。坚持政治标准,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一点就是看发展对象是否认同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是否能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要着重考察政治上的先进性,看其是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能随意降低标准,更不能另立标准,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能吸收到党内。

(三)要严格遵守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这是保证党员发展质量的关键。发展党员要经过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教育、考察和转正等程序和环节。各环节都有明确、具体的要求,在具体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认真落实。要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要对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坚决防止和纠正“人情党员”“带病入党”,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四)要着力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党员队伍分布及结构是否合理,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国有企业人员多、战线长、层级多,要按照中央有关规定要求,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内设机构和岗位特点,确定发展党员的重点,重视在生产经营一线、青年职工和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做到关键岗位有党员,力争每个班组都有党员。要注重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对技术能手、青年专家等优秀人才,党组织应当加强联系、重点培养。要做好在劳务派遣制员工中发展党员工作,探索实行以用工单位党组织为主,劳务派遣单位党组织和户籍所在地党组织紧密衔接、共同负责发展劳务派遣制员工入党办法,及时将劳务派遣制员工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入党。

四、坚持围绕企业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国有企业党组织要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坚持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党组织活动,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等形式,引导党员创先争优、攻坚克难,争当生产经营的能手、创新创业的模范、提高效益的标兵、服务群众的先锋。

(一)要发挥好党员领导人员示范带头作用

党员领导人员是国有企业中的“关键少数”,要带头作表率。要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基层联系制度,推动党员领导人员多到车间去、多到班组去、多到工地去、多到项目去。国有企业党员领导人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听党话、跟党走,确保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中认真贯彻、有效执行。要敢于勇挑重担、敢于担当作为,团结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性,着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业务领域的党建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为广大党员和职工群众作出表率。

(二)要健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长效机制

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最重要的就是要履行好党员义务。要结合党员的不同岗位、职务,把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加以细化,通过划分党员责任区、制定党员责任清单、设立党员示范岗等,使党员清楚自己的职责责任,完善相关责任制度,促使党员承担好、履行好自己的责任。要不断创新丰富党员发挥作用的载体,通过设立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开展承诺践诺等,引导党员做好本职工作,在联系服务群众、完成重大任务中勇于担当作为,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

(三)要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地方基层治理

国有企业在参与所在地党建和地方基层治理中承担重要角色,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要积极主动与单位驻地、所在地党组织联系,加强工作沟通协同,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等,在地方区域化党建中发挥积极作用。要引导党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组织党员职工积极向居住地社区(村)党组织报到,参与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活动,组织党员志愿服务队,发挥党员特长和单位业务优势,到所在地开展志愿服务。要积极参与地方基层治理,发挥国有企业党建优势、人才优势、资源优势、管理优势等,加强企地合作,帮助地方解决重大治理难题,助推地方提升治理能力水平和经济社会繁荣发展。(作者系中共中央组织部党建研究所 张爱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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